法案治理架構
三讀通過版本確立了「雙層級」的治理模式:由行政院層級的戰略委員會制定大方向,國科會擔任法定主管機關,各部會(如金管會、衛福部)則依據風險分級管理各自領域的 AI 應用。
ORG 組織權責
Top Level
國家AI戰略委員會
行政院長召集 (跨部會協調)
⬇
權責機關
國科會 (NSTC)
法規解釋、發展推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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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
數位部(數產)、衛福部(醫療)、金管會(金融)...
法案戰略重心分析
Based on Final Text
創新導向 (Innovation)
設沙盒、補助研發、人才培育 (40% 權重)
風險治理 (Governance)
分級管理、標示義務、問責 (35% 權重)
權益保障 (Rights)
勞工權益、反歧視、個資 (25% 權重)
Article 4
七大核心原則
政府推動 AI 研發與應用,必須遵循的法定原則
! 企業合規快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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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案進程與未來展望
2024.07
國科會提出草案
初步定義七大原則
立法院三讀通過
完成立法程序
2025.12.23
2026 (預計)
相關子法訂定
公佈高風險AI清單、成立戰略委員會